大愛聯合律師事務所是經台北司法廳批准設立的一家綜合性律師事務所,致力於律師行業的文化建設和品牌建設,堅持誠信立人、法治立國、精心服務、誠信執業的宗旨,大力拓展新北市、台北、桃園、台中、新竹地區建立起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富有法律服務經驗的律師隊伍。
桃園有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也有律師個人開辦的個人所,律師合作開辦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前者與法律顧問處的性質相同,只是名稱不同而已。後者是在改革、開放中新出現的,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它們從事的法律服務內容沒有什麼區別。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照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